- 【项目验收】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1-13 10:40:40 点击率: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省科技厅决定对已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包括执行截止期为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
(二)提交纸质验收材料。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六份,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2020年3月1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四、注意事项
(一)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二)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联系人:许老师 韩老师 65805628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