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科研与学科动态 >
- 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14-12-31 08:54:32 点击率: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3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通过科研秘书请向学校科研处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申请书的审核,尤其是形式审查。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必须一致,请注意核对版本号。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申请书通过学院统一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
学校统一受理时间为2014年2月26 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安排好时间。
三、项目结题
(一)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学校统一受理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2014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正常进行,ISIS系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于2014年3月10日停止服务。
(二)《指南》于2014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注意下载。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附件:
科研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