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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转发《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10-28 00:00:00 点击率:次 来源: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琼文化〔2013〕93号
各市、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是我国艺术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系统整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成果,根据文化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今年年度工作计划,我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前瞻性工作,也是新时期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充分展示海南悠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独特的民族民俗风情,进一步传承和弘扬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提升海南历史文化品位,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和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申报课题及要求
(一)申报课题(8项):海南斋醮科仪音乐、南海航道更路经、临高渔歌、临高人偶戏、海南八音器乐、黎族原始制陶技艺、儋州调声、黎族打柴舞等我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上课题将纳入我省2014年度省级艺术科研课题管理。
(二)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由我厅审查结项后列入《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统一公开出版发行(我厅负责出版经费,不另付作者稿酬),其版权由我厅和课题组共享(课题组人员作为作者署名)。成果要求综合反映该项目的历史渊源、生存环境、表现形式、传承谱系、代表人物、典型作品、文化价值、艺术特征和民俗风情等,具有较强的史料性、知识性、权威性和一定的学术性。字数原则上要求在10~15万字之间。
(三)每个课题资助额度为2~3万元(含作者稿酬),申报者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报我厅审定。课题资助经费由项目保护单位从该项目保护相关经费中支出,项目保护单位可作为该项目专著组编单位署名。
(四)课题申请人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发表过相关研究论文或出版过相关著作。
(五)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专著交付时间不得晚于2014年12月。
三、申报办法
(一)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二)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要求用word格式、A4纸双面印制,同时提交纸质文本1份和电子版。《申请书》请到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网址:http:∥wtt.hainan.gov.cn)自行下载。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我厅将组织评委会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课题予以立项。
(四)课题申报时间从2013年10月5日起至11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后,报送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
申报受理单位:省文体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楼1522房
联系人:杨武 电话:65309967 邮编:570204
电子邮箱:hnwh6533107@126.com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3年8月12日
海南师范大学申报要求:请各学院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13年10月20日上报至科研处计划信息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戴逢国 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短号8692)
E-mail:keyanjhk@163.com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