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学科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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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一级学科层面上遴选校、院级重点学科及其带头人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12-15 00:00:00 点击率:次 来源: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精神, 适应学科建设由二级学科向一级学科建设转变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调整优化学科结构,促进学科内涵发展,提升学科建设水平,逐步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重点学科,学校将在一级学科层面上遴选校级重点学科、院级重点学科及其带头人。
请各学院依据《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遴选办法》和《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及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办法》(海师办[2010]84号),组织相关学科申报校级重点学科、院级重点学科,并推荐重点学科带头人及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于12月16日前将《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申报表》(见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申报表》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3:《海南师范大学二级学科方向带头人推荐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