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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9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6 00:00:00    点击率:次   来源: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琼科〔200922号,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 2009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科技进步奖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科学发现的项目;

2、在应用研究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创造出一定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项目;

3、在实施社会公益活动中,长期从事科技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推动全社会科技进步,取得成果并应用推广的项目。

(二)科技成果转化奖

1、本省研究产生的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转化成生产力或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项目;

2、引进、推广、消化、吸收、应用、创新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新品种、新工艺,并在我省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项目;

3、集成各种技术再创新并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经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评价(鉴定、验收、结题、评审、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行业准入等)的科技成果;

(二)应用技术类项目必须应用1年以上;

(三)与省外单位合作,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为我省的科技成果; 

(四)不存在权属争议的科技成果;

(五)已办理科技成果公告及科技成果登记手续的科技成果;

(六)已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能再推荐省科技进步奖;获奖后在生产应用和组织产业化、商品化过程中又有技术创新、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项目,可推荐省科技成果转化奖。

三、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包括: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2)

(二)《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三)《科技成果登记表》;

(四)科技查新报告;

(五)项目申请书及总结报告;

(六)项目的研究工作报告;

(七)成果的引用、收录及获奖证明;

(八)成果复印件;

(九)合作单位同意申报科技奖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材料(至少1份原件)一式4份装订成册;

(二)A4纸竖装,不要添加塑料封面、封底;

(三)正文字体不小于5号字;

(四)请于20096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处科研科(办公楼21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义东

联系电话:65880692    内线:8692    

 E-mail:kyk@hain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琼科〔200922号)

2、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科研设备处

                                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