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07 13:56:45 点击率: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index)网上填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用户注册登录。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界面,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的账号登录。若没有政务服务平台账号,请注册后,重新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界面登录,具体可参照附件8“系统登录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二)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附件上传。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上传单位推荐函。
三、申报材料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有合作研究单位未上传合作协议的(签字盖章),一律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有意申报的人员请先仔细对照省科技厅新的限项要求及限项实例进行自查(详见附件6、7),然后再确定是否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全职人员,非全职人员申报须提供与学校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聘用合同须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
(三)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推荐信(模版见附件5)需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请注意:项目组成员不宜作为推荐专家。
(四)申报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请注意本人高层次人才证书的有效期,如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请抓紧时间办理新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后再申请高层次人才项目。
(五)申报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必须附上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证明材料、团队核心成员职务职称或学位材料、团队核心成员近5年主持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六)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包括优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请各单位将拟申报项目人员名单(附件2)于5月9日前发送指定邮箱。该项统计将作为学校限项指标分配的参考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进行申报。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各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报的数量不应低于各单位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包括优青项目)年度申报总数的1/3。
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首次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其他限项规定详见申报指南。
(七)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如需申报实行限项申报的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应按照学科归属通过二级学院竞争申报,以支持和增加学院的学科力量,二级学院不得拒绝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参与竞争申报。
(八)承诺与推荐意见页由系统自动读写生成,需要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信息后导出打印,并经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均需盖章),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请注意: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申报人)和顺序需与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一致。
(九)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研究期限建议填写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果写2年,必须确保2年内能完成所有研究内容,达到考核指标。
(十)“项目计划总经费”即为“申请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之和,不必填写自筹经费。申报书中考核指标不宜过高,应量力而行,如项目获立项资助,不得降低考核指标,不得变更预期成果形式。项目执行过程中,我校不允许申请延期。如提前完成项目考核指标,可申请提前验收,与正常到期验收项目一同集中办理。
(十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且单项资助经费不高,如无特殊需求,建议一般由我校独立申请项目,确需合作研究单位的,按照省科技厅申报指南要求,必须上传联合申报协议并签字盖章(协议范本见附件4),我校原则上不向合作研究单位外拨经费。
(十二)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加强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核。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于5月9日11:00前汇总并发送拟申报2025年省基金的项目申请人名单(附件2)至chengguogl@163.com。
(二)各二级单位于5月15日11:00前报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各推荐项目承诺与推荐意见页至科学技术院。“承诺与推荐意见”页是系统自动读写生成的,请项目申请人尽快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每年工作时间请填写6个月以上,项目负责人添加项目组成员时,务必告知对方关于限项的要求,即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二(二)1(6)条“同一年度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提交材料: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承诺与推荐意见页纸质版(每个项目一份,且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亲笔签名)、合作协议八份(附件4,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交,且已完成合作单位签字盖章)。项目推荐汇总表应包含限项申报项目清单和非限项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三)项目负责人在收到科学技术院返还的已盖章承诺与推荐意见页后,务必于5月23日17:00前在线提交定稿的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后亦不再退回。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65808048
(二)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65389015
附件:1.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拟申报项目人员名单
3.二级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
4.合同审批表+科研项目合作研究框架协议书
5.同行专家推荐信
6.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研发类项目查重有关要求的通知
7.限项实例说明
8.系统登录操作流程(申报人、申报单位管理员)
科学技术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