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账认领】关于202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认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06 17:59:28 点击率: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202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已经到账,现将经费认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云杰系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建账流程操作(附件1),在线录入项目预算、上传经科技厅审批盖章的项目任务书(自行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下载),并扫描上传签字确认的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2)、科研诚信科技伦理承诺书(附件3)、科研项目安全评估自查表(附件4),提交审核。
2.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需签署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及科研诚信科技伦理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承诺书应扫描上传至云杰系统,未上传扫描件的,不予办理项目经费认领。
3.取消项目预算编制,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业务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合理支出),劳务费(劳务性费用、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间接费用包括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科目开支范围参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6)有关规定。
4.依托单位管理费用按项目总经费的5%提取,并由项目负责人录入系统中的管理费科目。其中学校统筹部分为4%,项目所在二级单位统筹部分为1%。
5.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建账时根据实际科研需要自主确定,并录入系统中的绩效支出科目。绩效支出一经确定,不得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贡献合理安排绩效支出,项目验收前发放额度不得超过绩效支出总额的50%,验收通过后方可发放剩余部分。
6.除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之外的其余经费实行总额控制,无需编制预算,由项目负责人录入系统中的包干经费科目,并根据科研活动需要和经费使用范围合理支出。
7.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经费支出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并在学校内部公开,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附件5)在云杰系统办理经费认领手续,并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合理支出科研经费。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65808048
附件:1.202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认领流程
2.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
3.科研诚信科技伦理承诺书
4.科研项目安全评估自查表
5.2024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清单
6.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
7.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海师科函〔2022〕37号)
科学技术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