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奖提名】关于提名2020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01 16:10:53 点击率:次 来源: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教育部于近期启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各单位提名项目数额不限,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管理员账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提名专家或组织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等学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三、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一)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
(二)提名公示
1.项目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工作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1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四、材料报送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规定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并安排专人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
1.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提名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提名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提名材料。
2.提名材料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许雅婷
联系电话:65805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