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4-25 00:00:00 点击率: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1〕48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2011年4月25日—5月3日)
学院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附件2)。
二、申报时间
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5月13日
三、申报条件
请参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开通申报账号和密码(截止时间:5月3日)
学院于5月3日前将本单位准备申报海南省教育厅第三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的教师(以下简称:申报人)名单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以便科研处开通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科研成果申报账号和密码。
申报过201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教师,无需再次申请开通账号和密码,以前的账号和密码不变。但此次成果奖励申报学院仍需上报名单并加以标注说明,以便科研处成果科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单位管理员端口“重新分配申请人平台”。
(二)网上申报(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11日)
1、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附件4)和《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打印纸质版2份。
2、申报人根据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准备相关成果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需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等。
3、申报人获得科研处成果科提供的个人申报账号和初始密码后,登录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通过申报账号和初始密码登陆个人申报系统(登录科研成果申报评审系统中的“申报人(负责人)登录”申报入口)。申报人首先在系统中进行修改密码和修改信息的操作。
4、申报人在申报材料完成后,登录个人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必须与提交至科研处的纸质版材料一致。
(三)学院收集、汇总材料(截止时间:5月12日)
1、学院收集申报人以下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附件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成果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人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信息。
五、申报要求
(一)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表格材料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和《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附件4)各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
2、申报成果佐证材料
著作类提供原件一份;论文类提供论文期刊原件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
3、学院将汇总本单位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科研处成果科:
(二)申报人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人网上申报按以下顺序和要求上传材料:
1、《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
2、《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附件4)
3、佐证材料电子版
申报人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等文件格式上传,扫描内容如下:
(1)著作类:扫描封面及目录即可;
(2)论文类:提供论文期刊原件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
以上所有上传文档以不大于5MB的大小为宜。
(三)学校统一受理要求(截止时间:5月13日)
科研处成果科受理各学院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学院提交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的名称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不受理拷贝电子版和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单位海南省教育厅第三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申报工作,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春霞
联系电话:65805628(内线:8628 )
电子邮箱: chengguogl@163.com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