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1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
- 发布日期:2021-02-03 10:15:00 点击率: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1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开通账号。已在管理系统开通账号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不需要重新开通。首次申请开通账号的人员,由各二级单位收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姓名、常用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并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集中办理账号开通。开通账号后,项目申报人需登录邮箱激活账号并完善相关个人信息。
(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学校管理员审核。
(三)在线审核。学校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请书)。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全职人员。非全职人员申报须提供与学校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聘用合同须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
(三)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推荐信(模版见附件2)需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请注意:项目组成员不宜作为推荐专家。
(四)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应按照限项指标进行遴选推荐,不得超额申报,具体限项指标另行通知。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各单位计入限项指标的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数量不应低于本单位限项指标总数的1/3。
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且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0周岁,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限项指标限制,各二级单位应在推荐汇总表(附件3)中备注。
其他限项规定详见申报指南。
(五)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如需申报实行限项申报的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应按照学科归属通过二级学院竞争申报,以支持和增加学院的学科力量,二级学院不得拒绝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参与竞争申报。
(六)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当年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即:申报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申报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
(七)本年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附件4)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均需盖章),彩色扫描并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请注意: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申报人)和顺序需与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一致。
(八)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九)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建议统一填写为2021年4月16日-2023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如提前完成项目考核指标,可申请提前验收,与正常到期验收项目一同集中办理。
(十)申请书中考核指标不宜过高,应量力而行,如项目获立项资助,考核指标不得降低。
(十一)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20〕10号)第八条、第十七条规定,项目成员中若有校外人员,校外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并且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法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模版见附件5),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须彩色扫描并以PDF格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由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高,建议一般由我校独立申请项目,确需合作研究单位的,原则上我校不向合作研究单位外拨经费。
(十二)根据《海南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琼科〔2018〕69号,附件6)规定,我校作为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单位,申请书中的项目经费情况表不需要填写。项目申请经费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之和。请注意:申请书中的自筹经费填写0。
(十三)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加强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如因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导致浪费学校限项推荐名额,学校将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限项指标分配。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各推荐项目承诺与推荐意见表(附件4)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
提交材料: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承诺与推荐意见表纸质版(每个项目一份,且已完成签字和合作单位盖章)。推荐项目汇总表应包含限项申报项目清单和非限项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engguogl@163.com。
(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18:00,届时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由于部分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二级单位需要根据限项指标先进行评审筛选,并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各二级单位内部申报截止时间由其自行拟定。
(四)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方式
联 系 人:许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二)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65389015
附件:1.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专家推荐信(模版)
3.二级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
4.承诺与推荐意见表
5.科研项目合作研究框架协议书
6.海南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