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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书填报】关于2022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拟推荐项目填报申请书相关事项
- 发布日期:2021-12-09 08:05:02 点击率:次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拟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格式重新填报申请书,其中的“五、经费预算”部分,严格按照所列经费科目填写预算。间接经费按照不超过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进行核算(该项目如非必要不建议做设备费预算,直接支出中禁止列支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费用)。原则上在任务书填报阶段不再更改预算。
2.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若以论文形式结题,一般项目争取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论文;若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项目,其研究报告必须提交有关部门认定。拟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再次核对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并达到相应考核指标。如拟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确无法完成相应考核指标,可向科研处书面提交自愿放弃该项目的说明,由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拟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进行系统申报,填报网址:124.225.62.14(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未开通过账号的人员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科研处处理。
4.报送时间:修改完善的纸质版申请书于12月10日前一式两份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网络填报需在12月10日前完成。
联系人:许老师 敖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