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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余资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30 19:30:38 点击率:次 来源: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0号)的精神,学校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鼓励科研人员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对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活动需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同时,科研人员应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既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二、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按规定留给依托单位使用的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结余资金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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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