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事项报销签字温馨提示
- 发布日期:2016-10-27 14:42:41 点击率:次 来源:
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新文件《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海师办[2016]36),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签字要点温馨提示如下:
一、报销单据1万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即可。
二、省内调研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即可。
三、省外调研或省外会议,请按照调研申请模版填写有关事项。
特别提示,为规范签字程序,外出会议通知仅作为外出申请材料附件材料,请不要在会议通知上签字。谢谢合作!
附件:《关于××事项的调研(或参会)申请》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关于××事项的调研(或参会)申请
学院领导及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本人与××等同志,因××事项,需到××地方进行调研考察,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考察××单位,联系××人,调研考察的成果以考察报告(或调研报告)的形式体现,考察经费由××项目(或××经费来源)支付,考察的食宿自理(或者按会议文件规定执行)。经费预算如下:
一、交通费:
二、食宿费:
三、会议费:
……
预算合计: 万元
请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