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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2 15:15:52    点击率:次   来源: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一年来,学校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位评定等学术事项的作用,促进了学校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了学科建设水平和学术质量。现将2014年度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如下,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调整和组成说明

        2014年5月,学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教育部第35号令),以及《海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规程》(海师办〔2014〕32号)的精神,学校对海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一)委员组成结构与人数的调整。根据我校学科、专业构成情况,确定各学院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调整后的学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共计55名,其中校内专家54人,比调整前增加24名,人数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人数构成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二)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学校学术委员会继续保留设置自然科学部和人文社会科学部,以及各学院设立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架构。另根据需要在学校学术委员会下,增设了学术评价与学科发展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位评定、教学指导、教师聘任、学术道德等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增设了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健全了以学校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

        二、履行的职责和成效

        学术委员会调整以来,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和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了职责。

        (一)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保证学术评价公正。一年来,学术委员会对工作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所评审的项目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了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一是坚持回避制度。为保证委员评审中畅所欲言,排除人为因素干扰,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学术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凡涉及委员本人或亲属参与的项目,均采取回避制度。二是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各种表决议题中,坚持投票表决,并向各位委员现场宣布表决结果。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涉及需要信息公开的评审结果,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或通报。

        (二)行使学术事务职权,发挥学术评价作用2014年,学术委员会分别就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学术事务管理履行了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一是评审科研项目。对我校申报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项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推荐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6项,遴选出申报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项。二是评审新增专业。对2014年度新专业申报进行评审,向教育部推荐音乐表演和物联网工程两个专业为2014年我校新增专业。三是评审教学成果。召开了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会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会,对33项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进行了评审,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8项,向省教育厅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成果8项。四是推荐重点学科。2014年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遴选省级特色培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评审会。从我校5个省级重点学科中遴选出2个学科,向教育厅推荐进行特色培育重点学科建设。

        (三)优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一年来,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教育宣传、政策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不断规范学术行为。一是加强学风教育宣传。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林强教授为研究生作了“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主题报告。组织科研处、财务处、监察处向教师和科研人员解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宣传橱窗、电子屏、宣传条幅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学风教育。通过从政策上进行引导和教育宣传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倡导优良学风。二是加强学风制度建设。2014年出台和修订了《海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规范》、《海南师范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诚信管理条例》等一列系列学风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监督约束和查处警示。学术委员会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对反映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真调查, 2014年受理反映学术不端的材料3起。对学生违反学风纪律等进行通报,严肃学生学风纪律。通过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不断规范学术行为。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如何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如何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等等问题,还有待大家下各位代表共同努力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