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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6 00:00:00    点击率:次   来源:

各单位: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教高〔2007〕124号文)的有关规定,我校对在研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见附件1)做好此项工作,不做中期检查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和提交《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中期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见附件2),各学院2010年12月28日将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计划信息科,电子稿发送邮箱。

联系人:戴逢国  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内线8692)

E-mail:JHK@hainnu.edu.cn

附件: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名单一览表 

附件2: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