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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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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7 16:14:03 点击率:14次 来源:科学技术院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请动员工作,充分发动科研创新团队、新引进教师以及符合申请条件教师的申报积极性。
2.各学院应成立指导小组,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校内导师制度,对本学院申请书认真组织初审,并反馈修改意见,保障申请书的质量,提高资助率。
3.申请人应依据形式审查明细表逐一自查,避免项目在初审时被筛除;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和合规。
二、项目申请接收
1.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我校集中接收工作于2026年3月1日开始,2026年3月13日16:00截止,届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将关闭。信息系统关闭前未完成提交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经学校审核提交至基金委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各类证明材料、推荐信/同意函等须按要求使用基金委最新模板并上传清晰完整的扫描件;涉及伦理审查、合作单位等附件信息须与最终提交的申请书版本保持一致。
2.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按要求补交签字盖章页原件(含合作单位盖章等),并与资助项目计划书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请申请人提前与主要参与者及合作单位沟通确认,避免获批后无法完成签章影响计划书提交。
四、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研读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申请规定见附件1。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和合规,编制项目预算应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
2.申请人于2026年1月15日后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务必在申请书填报界面“正文”处下载2026年最新模板。
3.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提供相关信息(姓名、电子邮箱即登录账号、身份证号)申请开通账号,开通后请申请人关注本人邮箱,在有效期内激活账号。信息系统账号请使用常用电子邮箱,便于今后及时接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通知。工作单位有变动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已经有账号的,无需在新单位重新申请账号,只需本人登录信息系统在“个人信息维护”中更新所在单位信息。
4.请申请人及所属单位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进行检查,无误后再系统提交;各学院科研秘书登录各自管理员账号(如无法登录,请及时与科学技术院联系),对本学院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5.涉及科研伦理和科研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研究项目,需填写《科技项目科研伦理与安全审查表》(附件3)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3月13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学技术院盖章备案(审查编号申请人不填写,待科学技术院反馈)。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申请人须自觉遵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规范(附件6)。严禁在申请材料中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研究数据、不当署名、重复申报、夸大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负全部责任,按要求签订《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
五、各学院单位事项
各学院应认真履行基金资助项目及其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学院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应严格督促落实校内导师制度,同时邀请同行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指导,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论证和评审,并根据《指南》要求,做好申请书形式审查的复核工作,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认真履行学院主体责任。各学院需及时梳理本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科学技术院。
2.各学院应建立完善的科研伦理审查机制,防范伦理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建立健全科技伦理管理制度;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伦理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3.各学院需切实履行科研诚信监管责任,将科研诚信要求贯穿基金申请全流程,建立科研诚信审核台账,对申请人的诚信承诺进行备案。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须及时上报,并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我校基金申报相关时间节点
1. 1月15日——2月23日,申请人登录基金系统,按照要求撰写申请书,并依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逐一进行自查,避免项目在初审时被筛除;
2. 2月24日——3月9日,申请人通过系统生成申请书初稿,学院邀请校内外有经验的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优化,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3. 3月10日——3月13日,学院管理员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报送以下材料:(1)签字盖章的《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4)扫描件至指定邮箱,以“学院+国基汇总表”命名;(2)经申请人本人签字的《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3)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的《科技项目科研伦理与安全审查表》一式一份(仅限涉及科研伦理和科研安全的项目)。
4. 3月13日16:00系统暂时关闭,由单位管理员统一对各学院(部门)已审核提交的申请书逐项进行确认。根据审核确认情况确定再次开放系统的时间。
5. 3月19日9:00系统正式关闭,经审核无误后,科学技术院生成本年度申请项目清单,通过网络信息系统提交基金委。
6. 3月25日10:00之前,各学院将2026年度基金申报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经学院书记和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学技术院。总结须聚焦工作实绩,提炼核心举措与成效,杜绝空话套话,并同步附相关佐证材料。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65805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
2.形式审查明细表
3.科技项目科研伦理与安全审查表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5.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6.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科学技术院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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