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收回】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

时间:2019-11-22来源:科学技术院

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20年开展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收回工作。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做好结余资金收回工作。

联系人:韩老师 65805628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11月22日